更新时间:2026-04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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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《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(试行)》,以推动中央企业供应链全面绿色低碳转型为核心,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升级,明确了2030 年实现碳达峰、2035 年建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的关键节点目标,为央企供应链绿色化、低碳化、循环化发展提供清晰路线图与操作规范。
作为国民经济 “压舱石”,中央企业供应链覆盖范围广、带动效应强,其绿色低碳水平直接关系全产业链降碳成效。本指引立足国家 “双碳” 战略,将绿色低碳要求深度嵌入供应链全生命周期,推动央企从 “自身减排” 转向链主引领、上下游协同降碳,既是央企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,也是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、保障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举措。
指引确立系统部署、科学布局、创新驱动、协同联动四大核心原则,强调统筹发展与安全、局部与整体、当前与长远,避免碎片化改造与盲目投入,构建全链条、闭环式绿色低碳管理体系。
绿色采购:强化供应商分类分级、动态管理,建立绿色准入、评价与退出机制,通过激励约束、帮扶指导推动供应商同步转型
资源循环:完善逆向物流与回收利用体系,打造 “生产 — 使用 — 回收 — 再生” 闭环供应链,提升资源利用效率
数智赋能:深化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技术应用,提升碳排放精准核算与智能管控能力
从人才队伍、资金投入、考核激励、宣传推广四方面发力,配齐专业力量、保障资金供给、完善激励约束、营造良好氛围,为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提供坚实支撑。
指引同步发布三份配套附件,明确供应商分类分级规则、制定采购产品与供应商绿色低碳评价指标体系,让央企在落地执行时有标可依、有章可循,大幅提升政策可操作性。
本指引是央企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制度文件,通过战略定方向、机制强保障、环节抓落地、支撑补能力,推动中央企业发挥链主带头作用,以供应链绿色化带动全产业链低碳升级,助力实现 “双碳” 目标与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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